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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沪浙两地医保自2011年5月起可异地结算

时间:2011-05-19 15: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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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浙两地医保自2011年5月起可异地结算。随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日益加深,异地工作、退休后异地居住的长三角群体越来越多。打破以户籍、统筹区域划分的医保结算,成为服务一体化发展的必由之路。自2008年上海与嘉兴探索医保异地结算以来,杭州、安吉、湖州、扬州、常州、南通、镇江、宁波以及马鞍山等多个城市医保部门已和上海签订协议。如今,这个范围扩大到了浙江全省。两地居民只要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在当地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可以根据患者户籍所在地的医保政策待遇在当地医保部门结算报销,并自由选择上海或浙江当地的医保药品目录使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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